师姓渊源之二——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以技艺职业为氏
- 中华师氏网 2008年12月25日 师志强
二、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以技艺职业为氏
约在公元前16世纪,一个以鸟为图腾的氏族——商在黄河下游崛起,其首领成汤深得民心;在大臣伊尹、仲虺等人的大力辅佐下,开始了伐桀的战争。先消灭了个葛、韦、顾、昆、吾等夏的盟国,翦除了夏桀的羽翼,后又在有娀之墟与鸣条两次大败夏桀军队。成汤回师毫邑后,便正式即位为王,各路诸侯前来朝贺,商王朝正式建立。其统治中心位于今天的河南中部。自商代起,中国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都有长足的进步。
历史发展到商代末年,西部诸侯(方国)的首领姬昌(亦称西伯昌),以商朝的一个“方伯”的面目出现,表面上臣服于商朝,暗地里却积极进行灭商的准备。他分化瓦解商朝的附庸,争取与国,成功地调解了虞、芮两国争田纠纷,使河东小国纷纷前来归附,诸侯都把他看成是以取代商纣的“受命之君”。西周国力增强壮大,引起商王朝的不安。于是,纣王将姬昌拘于羑里(今河南汤阴县)。他在囚禁中,精心致力“演易之六十四卦,各为彖。”周臣闳夭等人为营救文王出狱,搜求美女、宝马、珠玉献给纣王。文王出狱后下决心灭商。一面向纣王献地,请求免除酷刑,取得信任,一面访贤任能,壮大国力。他出猎在渭水河边巧遇年已垂老、怀才不遇的姜尚在水边钓鱼,便让姜尚与他同车而归,立以为师,共同筹划灭商策略。在吕尚的辅佐下,西伯昌表面上耽于游乐,对殷纣十分驯服,实际上却更为积善修德,和悦百姓,大力发展生产,使更多的诸侯前来归附,进而征讨不驯服的诸侯和商的盟国,终于三分天下有其二,成为所谓的受命之主,而自称王,即周文王,并将都城迁到丰邑(今陕西长安西南沣水西岸)。九年,周文王逝世。其子发继位,称武王,继续以吕尚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等人为主要助手,继续文王未尽的事业。将都城扩至沣水以东的镐京(今陕西长安县境),积极作灭商的准备。两年后,武王在盟津召集八百诸侯会师盟誓。文王受命第十一年十二月,武王兵出潼关,联合各方国诸侯,挥师东向,于次年二月甲子日在牧野打败商朝的军队,杀死殷纣王,史称“武王灭商”,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长的一个朝代——周朝。
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取法于商,实行“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采取“宗法”与“封建(封侯建国)”相结合办法,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了西周的属国,形成了围绕姬姓宗族的层层“大、小宗”的严密等级关系。诸侯对于周天子,是小宗跟大宗的关系;诸侯又分其领土给卿大夫,这些卿大夫对于诸侯,是另一层的小宗跟大宗的关系;卿大夫再把领土分给末等贵族士,这些士对于卿大夫,又形成一层小宗对大宗的关系。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及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的等级秩序。某一等级的人,才能享用这一等级的礼乐。就乐而言,等级的内容包含有对乐舞名目、乐器品种和数量、乐工人数等等的绝对限定,超出规格就是严重违法。《礼记·曲礼下》记载:“士无故不彻琴瑟。”《左传·昭公元年》记载:“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韜心也。”周代的礼乐制度影响于其后几千年,一直到清代结束。
礼乐制度在各诸侯宫廷中广泛的推行,需要精通音乐的乐官和人才,也造就了一大批司掌各种乐器的乐工。他们除弹琴、奏乐供贵族们享乐之外,主要是在各种典礼仪式中演奏,其中地位最高者的名字前常冠以“师”字。据《周礼·春官》的说法,还有“大师”、“小师”之分,“大师”在出兵打仗时,要“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据《元和姓纂》记载,周朝及春秋战国时代,音乐艺术兴盛一时,“礼乐”作为一种制度在各诸侯宫廷中广泛推行,周王室或诸侯国国君的宫廷乐师中地位最高者被称为“师”。如晋国的师旷、鲁国的师乙、郑国的师融,都是乐师,且是百年罕逢的音律名家。他们的后代,便以祖上的技艺职业为姓,遂成师氏。流风所及,举世雅好乐音的风流文士皆改姓“师”,师姓便如乐神,地位崇荣。现今的“师”姓,大多是这些音乐家的后裔。
“春秋战国时期,古琴的独奏音乐已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如伯牙弹琴子期善听的传说。当时有名的琴师有卫国的师涓,晋国的师旷,郑国的师文,鲁国的师囊等;著名的琴曲如《高山》、《流水》、《雉朝飞》、《阳春》、《白雪》等,均已载入史册。”有史可查并且名字前冠有“师”字的古代音乐家有13位。他们分别是晋国有悼公(公元前586年——公元前558年)、平公(公元前558——公元前532年)时期的师旷(公元前577——公元前532年);卫国有献公(公元前576年——公元前559年,在位18年)时期的师曹,灵公时期(公元前534年——公元前493年,在位42年)的师涓;楚国有成王(公元前671年——公元前626年,46年) 时期的师缙;魏国有文侯(公元前445——公元前396年执政)时期的师经;鲁国的师襄、师乙、师亥;郑国的师悝、师触、师蠲、师慧、师文。从他们服务的君主所处的年代分析,春秋时期产生的“师”姓,应该在公元前671—公元前396年的三百多年之间,也就是东周和战国两个时代。
【师旷】
师旷(生活在公元前,有人说是生于前572年,卒于前532年),字子野,山西省洪洞县人。晋国掌管乐的官员,主乐大师。主要活动在晋悼公、晋平公时代,略早于孔子。有关他的故事在当时被广泛传播,曾被写入一部题为《师旷》的先秦古小说中(原书已佚,有今人卢文晖辑本)。其事迹史书上没有专记,散记于春秋以来的《左传》、《韩非子》、《史记》等古籍和方志文字。他的听力极其敏锐,能演奏多种乐器,是当时著名的音乐家,相传《阳春》、《白雪》等琴曲便出自其手。他曾在河南省开封城东南的禹王台弹琴吹奏,称“古吹台”。他还是一位音乐鉴赏家,最早把音乐分成“清商、商微、清角”三种。他有很强辨音能力,《吕氏春秋》“长见”篇有“师旷欲善调钟”的记载。他也是一个思想家,“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扑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这句千百年来给后人以极大启迪的脍炙人口的名言,便出自师旷之口。在政治方面,他以民本思想出发,强调“惠民”“裕民”“爱民”,人民有权利抛弃昏庸腐败的统治者。后来孔子“苛政猛于虎”,孟子“民贵君轻”,荀子“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等思想,均渊源于师旷,对汉朝“文景之治”、唐代“贞观之治”等盛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以阴阳分律,借大琴小琴不能调为一个调,发挥它们合而不同的辩证思想,对阴阳思想的形成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也因此被后世奉为算命先师。师旷起于悼公,亡于平公,目睹了晋国的风云变幻。睿智英明的晋悼公允许具有敏感政治头脑和锐利洞悉能力的乐师师旷参与晋国政治生活,公元前550年曾与晋大夫叔向出使周朝。作为民间政治家,为了延缓晋国的颓亡,他借助每次接近平公机会给予警示,以期为晋国换来短暂的喘息曾经多次对统治集团的核心晋平公进行顶撞。
【师涓】
师涓,出世在卫灵公时代。他能记谱各个朝代的乐曲,还能创造新的乐曲,用来替代古曲。他曾谱写过表现四时的乐曲。表现春天的有《离鸿》、《去雁》、《应苹》等新曲;表现夏天的有《明晨》、《焦泉》、《朱华》、《流金》等新曲;表现秋天的有《商飚》、《白云》、《落叶》、《吹蓬》等新曲;表现冬天的有《凝河》、《流阴》、《沉云》等新曲。师涓将自己谱写的表现四时的新曲演奏给卫灵公听。灵公听了后久久沉湎于新曲中心神迷乱,竟然忘却了料理国家政务。蘧伯玉规谏灵公说:“师涓谱写的四时新曲虽然发扬了气律的特色,但是这些新曲都是听了让人心神迷乱的靡靡之音,跟风雅等古曲有本质的区别,不适宜下臣推荐演奏给国君听的啊。”于是,卫灵公再不听四时新曲又重新料理国事了。因此,卫国臣民都赞美卫灵公。师涓对于自己违背雅颂等古曲清新古朴的风格而谱写靡靡之音的四时新曲非常悔恨,认为这是丧失了作为良臣的操守,于是退隐不知去向。蘧伯玉在通达九方的闹市街口焚毁了师涓制作的所有乐器和谱写的新曲,惟恐后来的人们制造传播这些乐件和曲子。师涓所谱写的新曲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灭了。世代太久远了。到今天,师涓当年谱写的新曲早已失传了,只记录下它的一些篇目及大概意思而已。
【师襄】
籍贯不详。春秋时鲁国乐官,擅击磬,也称击磬襄。也有一说是卫国乐官,亦称师襄子。《史记》里说他“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师文曾从他学琴。他所以有名,是因为他是孔子习琴的老师,《列子》、《史记·孔子世家》、《韩诗外传》等许多典籍中均记载了孔子从他子习琴的故事,时间大概是鲁昭公十九年(公元前523年),也就是孔子29岁时。
【师文】
春秋时郑国一位杰出的音乐大师,曾从师于师襄。他是郑国宫廷音乐乐师的优秀代表人物。
师文听说鲁国出了一位才华出众的音乐家师襄,钦佩极了,于是就离开郑国去鲁国拜师襄为师。师襄待人严厉,从不轻易收弟子。师文苦苦哀求道:“请老师收下我这个学生吧,我决不半途而废。”师襄终于被师文的诚意和决心感动,收下了这个弟子。
师襄手把手地教他调弦定音,可是他学了3年,竟弹不成一个乐章。师襄说:“你缺乏悟性,恐怕很难学会弹琴,你可以回家了。”
师文放下琴,叹了口气,说:“我并不是不能调好弦、定准音,也不是不会弹奏完整的乐章。然而我所关注的并非只是调弦,我所向往的也不仅仅是音调节律,我的真正追求是想用琴声来宣泄我内心复杂而难以表达的情感啊!在我尚不能准确地把握情感,并且用琴声与之相呼应的时候,我暂时还不敢放手去拨弄琴弦。因此,请老师再给我一些时日,看是否能有长进!”
果然,在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师文又去拜见他的老师师襄。他首先奏响了属于金音的“商”弦,使之发出代表8月的南吕乐律,只觉琴声挟着凉爽的秋风拂面,似乎草木都要成熟结果了。他又拨动了属于木音的“角”弦,使之发出代表2月的夹钟乐律,随之又好像有温暖的春风在耳畔回荡,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色。接着,师文奏响了属于水音的“羽”弦,使之发出代表11月的黄钟乐律,不一会儿,竟使人感到霜雪交加,江河封冻,一派肃杀景象如在眼前。再往下,他叩响了属于火音的“徵”弦,使之发出代表5月的乐律,又使人仿佛见到了骄阳似火,坚冰消释。在乐曲将终之际,师文又奏响了五音之首的“宫”弦,使之与商、角、徵、羽四弦产生和鸣,顿时在四周便有南风轻拂,恰似甘露从天而降,清泉于地喷涌。
师襄兴奋异常,称赞说:“你的琴真是演奏得太美妙了!即使是晋国的师旷弹奏的清角之曲、齐国的邹衍吹奏的律管之音,也无法与你相媲美呀!”
《吕氏春秋·审分览》记载:师文弹二十五弦琴时,整天弹得如痴如醉,甚至拜倒在琴的面前喃喃自语:“我效于子效于不穷也”,说明师文有极其丰富的音乐内心世界。师文学习音乐的态度非常严肃,据说他学琴三年不成,老师误认为他笨拙,让他回家。师文却讲了一段富有哲理的话,他说曲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这便亦是成语“得心应手”的由来,他成为我国古代音乐演奏的一项重要美学原则。
三、师姓地位的变化
从黄帝发明音乐开始,宫廷乐师的地位一直是很高的,并享有很高的礼遇。如师姓的始祖师延,属于贵族;晋国主乐大师师旷,则是春秋晚期晋国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音乐家。宫廷乐师地位的变化,大约始于师旷之后的一百多年。这时,已经进人春秋战国之交,“礼崩乐坏”,诸侯争霸,封建制度逐步兴起,奴隶制走向衰亡。这种政治经济领域的大变革也反映到了音乐领域,音乐开始从以往浓重的神秘性及象征性中得到解脱,其娱乐性功能逐渐地显露出来。音乐艺术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其特点是南北音乐互相交流,音乐生活大为普及,演唱演奏技艺及人们的欣赏水平迅速提高,“新声”取得对雅乐的彻底胜利,楚声逐步取代郑国民间音乐成为“新声”的代表。与此相应的还有这一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的活跃,他们是儒墨法道阴阳杂各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景象。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宫廷乐师的地位有了很大的变化,保持周代礼乐最坚决的鲁国的乐师们纷纷改行投奔他方。《论语·微子》记载:曾经教授孔丘弹琴的师襄,也跑到海边另谋生路去了。后来的乐师地位更加低下,常常象礼品一样被送来进去。《左传·囊公十一年》记载:公元前531年,郑国送了一批乐师、女乐和乐器给晋国,晋侯又将其中的一半转送给他的属下魏绛。可见这些乐师的地位和一般奴隶是相差不多的,遇到了残暴的主子,他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师曹在教授弹琴的时候,得罪了卫侯的宠姬,竟然遭到了三百鞭的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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